選舉項目
1. 香港傑出運動員
提名
- 每個體育總會只可提名一位運動員參選
- 只限提名在個人項目取得佳績的運動員。運動隊伍及組合的運動員均不符合參加本選舉項目資格 (如該運動員取得個人項目佳績除外)
投票
以下三組人士將投票選出得獎者:
- 評審團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60%)
- 本港體育編輯/記者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 市民投票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得獎者
得票最高之八位運動員獲獎
*於八位香港傑出運動員選舉得獎者中,獲得票數最高之一位運動員將獲頒Samsung星中之星香港傑出運動員大獎
2. 香港傑出青少年運動員
提名
- 每個體育總會只可提名一位運動員參選。參選者必須於2017年12月31日年齡為18歲或以下(1999年1月1日或以後出生)
- 只限提名在個人項目取得佳績的運動員。運動隊伍及組合的運動員均不符合參加本選舉項目資格 (如該運動員取得個人項目佳績除外)
投票
以下三組人士將投票選出得獎者:
- 評審團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60%)
- 本港體育編輯/記者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 市民投票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得獎者
得票最高之六位運動員獲獎
3. 香港最佳運動隊伍
提名
- 每個體育總會只可提名一隊運動隊伍參選
- 運動隊伍的定義是指該運動沒有個人項目,並需倚靠整支隊伍同一時間互相合作而進行
- 只有以下體育總會均可遞交提名表格參加最佳運動隊伍選舉:
- 香港棒球總會有限公司
- 香港籃球總會
- 香港中國國術龍獅總會 (龍藝及獅藝)
- 香港板球總會
- 中國香港龍舟總會
- 香港足球總會有限公司
- 中國香港門球總會有限公司
- 中國香港手球總會有限公司
- 香港曲棍球總會
- 香港冰球協會有限公司
- 中國香港合球總會
- 香港棍網球總會有限公司
- 香港少年棒球聯盟有限公司
- 香港小型足球總會
- 香港投球總會
- 香港滾軸運動總會有限公司 (單線滾軸溜冰曲棍球)
- 香港欖球總會
- 香港壘球總會
- 香港拔河運動總會
- 香港飛盤總會
- 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水球)
- 香港排球總會有限公司 (室內排球)
投票
以下三組人士將投票選出得獎隊伍:
- 評審團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60%)
- 本港體育編輯/記者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 市民投票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得獎者
得票最高之一隊隊伍獲獎
4. 香港最佳運動組合
提名
- 每個體育總會只可提名一組運動組合參選
- 運動組合的定義是指個人運動項目內的不同組合 (例如雙人賽、接力賽或團體賽等)
投票
以下三組人士將投票選出得獎組合:
- 評審團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60%)
- 本港體育編輯/記者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 市民投票 (佔整體投票比重的20%)
得獎者
得票數最高之兩組組合獲獎
5. 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
提名
- 每個體育總會只可提名一位運動員參選
- 本項選舉不設年齡限制
- 曾在過往(自1986年起)之香港傑出運動員選舉中,取得任何獎項的運動員,不可參加本項選舉
- 只限提名於過去3年(2015-2017)在個人項目取得佳績的運動員。運動隊伍及組合的運動員均不符合參加本選舉項目資格(如該運動員取得個人項目佳績除外)
- 已獲提名參加本年度香港傑出運動員、香港傑出青少年運動員、香港最佳運動隊伍及香港最佳運動組合之參選者,均不可同時被提名參加本項選舉
投票
得獎者將只由評審團投票選出
得獎者
得票最高之四位運動員獲獎
6. 香港最具體育精神運動員
提名
- 每個體育總會只可提名一位運動員參選
- 本項選舉主要是根據運動員於本選舉年度的比賽中對推廣奧林匹克運動的貢獻,在參與體育運動時所表現的體育精神,及能否為體育界樹立良好榜樣等作為甄選準則
- 本項選舉不設年齡限制
- 前述五項選舉之參選者,亦可同時參與本項選舉
投票
經商討後,得獎者將只由評審團選出
*如評審團未能於該年度之候選運動員中選出合適得獎者,該年度之「香港最具體育精神運動員」獎項將沒有運動員獲獎。
得獎者
一位運動員將會獲獎